海南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告,已在南海先锋网和省考试局发布。为做好入围琼海市招录职位面试人选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的对象为,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在规定的面试人选比例范围内的考生〔招考名额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招考名额为9人(含9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通过资格复审的,确定为参加面试的人选;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或自愿放弃的,取消参加面试资格,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依次递补。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4年4月10日—4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琼海市老干部活动中心(琼海市嘉积镇东风路10号)1楼。
四、资格复审内容及材料
根据《海南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公告》,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提供以下相应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后,原件交还考生本人,复印件由我部留存。
(一)《海南省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表》(需考生确认信息无误并签名)、准考证各1份。
(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过期正在补办或身份证丢失者,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明)。
(三)职位有学历学位要求的,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往届毕业生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带二维码和照片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需出具学校的证明)。
(四)职位有海南省及市县户籍(含海南省及市县生源)要求的,提供户口本(复印件为户主页和本人页)。
(五)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报考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及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证明落款时间在公告发布日(2024年1月19日)后、报名截止日(2024年1月26日)前。
(六)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的往届毕业生,需签署未就业承诺书。
(七)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除提供公告和职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材料(在2024年1月26日前取得)。
(八)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在2024年1月26日前取得)。
(九)定向生和委培生出具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证明落款时间在2024年1月26日前。
(十)年龄。要符合公告报考年龄规定。
(十一)报考定向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服务于海南省、服务期在2年以上、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未享受过相关优惠政策,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6日。
(十二)报考限定定向岗位的在军队服役满5年(含)以上的海南省户籍或入伍地为海南省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和国家承认的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复印件,并由安置地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加盖公章。
(十三)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五、有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因故不能参加资格复审,可书面委托他人携带报考人员相关材料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报考人员的书面委托书(委托书须考生本人手写签名)。
(二)自愿放弃资格复审资格的考生,须于2024年4月12日上午12:00前,向中共琼海市委组织部提供本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书面申请材料及报名信息表;一时不能提供原件的,可先传真后寄原件,传真号码:0898—62900166。
(三)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因提供材料不全、材料主要信息不实而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无故不按招录单位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送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请考生随时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并留意短信通知,如因考生本人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0898—62931936
附件:
1.海南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琼海市招录职位面试人选资格复审名单.pdf
原标题:海南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琼海市招录职位面试人选资格复审公告
原文链接:https://qionghai.hainan.gov.cn/xxgk/gsgg/202404/t20240409_3641922.html